- 其實我覺得這個判決還算正常。不管是 ezpeer 或是 kuro 都只是一個中介平台,若硬要說是因為這個平台可以提供音樂檔案的交換而認定為違法的話,那菜刀是否會因可能傷人而須停止銷售?汽車可能撞死人而停止販賣?
- 不過不可諱言的是這個平台也有點助紂為虐。即然號稱為 P2P,那又何必要在中間插一腳並收取使用費呢?個人以為這點才是這類平台令人質疑之處。因為要提供方便的檔案搜尋功能所以才要收錢?就是這點惹爭議!
- 唱片業者還是早點轉換心態,惟有從層層包裝、高價銷售的交易模式改為單曲、低價下載的方式才能從趨勢中換得賺錢的機會。
2005年7月1日
IFPI控訴ezpeer侵權敗訴
Yahoo!奇摩新聞 - 聯合新聞網:唱片業者怒:國際大笑話 台灣將成無音樂島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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