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5日

運動,真的要量力而為

昨晚 23:30 正由加洲健身中心西門店要趕回三重看交響情人夢,還沒到大廳時就聽到尾隨在後的小姐一聲驚呼,原來是一組台北市救護人員正在大廳替一位可能是因為運動過度導致身體不適的女仕上點滴。實際的情形如何並不清楚,我沒有湊熱鬧的習慣,也沒有追八卦的嗜好。

自己的身體狀況只有自己最清楚,不管健身教練如何的強調『只要撐過去,就會瘦一點』的屁話,至少在感覺有暈眩、心悸、噁心想吐等的情形下絕對要拒絕健身教練的要求並立即休息。強迫自己持續運動並不會馬上少掉 1 公斤的肥肉,但卻有可能造成難以彌補的後遺症,這是個不能輕忽的問題。

※其他屁話

  1. 其實我真的不是因為喜歡運動才去健身房的,我只是透過運動的執行來掩飾自己過重的事實。
  2. 雖然一向要求自己能隨時注意週遭事物的狀態並提前因應,不過昨晚卻沒能第一時間發現大廳中的情形,甚為愧疚。原來自 921 到現在為止在應變能力的培養上完全沒有任何長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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