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14日

馬遭起訴 決選總統

昨日最慘烈,今日上版面之重大新聞:
  1. 蘋果日報:馬遭起訴 決選總統
  2. 蘋果日報:法界:邏輯正確結果荒唐
各路(部落)格揆相關看法:
  1. 苦牢之最後一年:馬英九因特別費案被起訴
  2. Phanix’s Blog:起訴即停權 v.s. 排黑條款
  3. 卓別林的美麗人生:選總統,證清白?
個人看法:
  1. 馬英九的反應不過是再一次的證實『這些自稱為法律人的傢伙總是狂妄的以為自己懂法律,所以無論做什麼事都不會違法,更不該被起訴』,前一個案例是 陳水扁
  2. 表面上台灣的司法似乎已經獨立,可是政治人物的對台灣司法根本就不曾尊重過。不然不會在馬英九被起訴時就疾呼這是政治干預司法,是司法史上最黑暗的一天;而扁嫂被起訴時卻稱讚其為司法獨立建立威信。當然還有一位自以為訂定法律的人就會懂法律的立法委員,政治干預司法其實本來就是現在進行式而以。
  3. 不管是陳水扁還是馬英九,他們被起訴的主因同樣都是對公款的私用,結果國民黨、民進黨、甚至是親民黨竟然都是嚴以律人,寬以待己。從這點看來 2008 年人民還能把政權交給誰呢?
  4. 對於馬英九打算以 2008 大選去證明其清白的參選預告,只能說台灣司法制度完完全全被馬英九給踩在地上了。『當選等於清白』這句話究竟是那個死豬頭說的?
  5. 不知為什麼馬英九的清白與否不是在法庭上爭取而是訴諸選舉呢?難不成是因為真的不清不白所以只好轉移焦點?
  6. 先前馬英九在國務機要費案起訴時說過陳水扁『身為國家元首,居然涉及貪污,陳水扁已無資格代表國家,行使憲法所賦予的權力』,拿過去馬英九的話來檢驗現在馬英九的作為後,不禁想問問馬英九為什麼會覺得有資格去參選 2008 總統大位,擔任國家元首呢?
  7. 對於法界人士中的某一審庭長所稱「這是一份完全不符合人民法律情感的起訴書!」給人的感覺就是陳水扁可以起訴,但是馬英九就是不可以起訴。司法是要看證據的,這位庭長的發言卻是法律是配合犯罪嫌疑人而量身打造的。難怪一般平民老百姓總是對司法的公正性抱持著懷疑的態度。
其他:
  1. 藍營人士一向的作為都不曾考慮過 2008 後自身執政的需求,馬英九會被起訴其實也是藍營在國務機要費案上努力的成果。
  2. 藍營大概沒想過下次執政時的機密外交要怎麼進行吧?不過藍營還有前外交部長蔣孝嚴在,或許可以期待他在愈來愈多外交限制下如何開拓台灣國際邦誼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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