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22日

數位相機790元?網購廠商標錯價不出貨 公平會判罰8萬

新聞:
  1. ETtoday:數位相機790元?網購廠商標錯價不出貨 公平會判罰8萬
看法:
  1. 其實我覺得公平會判的太輕,對消費者權益完全沒有任何保障,更讓標錯價格的廠商可以動不動就拒絕出貨。
  2. 如果今天罰款的標準是每個標錯的價差 * 2 * 訂單數,那麼廠商就不敢隨隨便便讓錯誤的價格出現在網站/廣告單中。就算真的出現了也只能乖乖出貨,否則罰下來更損失更高。
  3. 所以,公平會這個判例對廠商來說不只是不痛不癢,還根本就是個喜訊!
  4. 公平會啊,你可不可以硬起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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