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21日

BLOG 字體大小

可能有些人會認為這個 BLOG 的字體實在是真他們老師的有夠小… :p

實情是?

因為大尺寸 LCD 普及的關係,網頁設計時有兩點無法由設計者予以掌控的不確定因素:
  1. 螢幕解析度:目前常見的螢幕解析度應該是 1024x768 ,這是 15" LCD 的標準解析度,不過還是會有人嫌字太小所以設成 800x600 ,反過來也有人使用 1600x1200 或 1920x1280 之類的解析度。
  2. 使用者可以接受的最小字體大小:在 15" LCD 上有人認為 12pt 的字體大小可以接受,但也有人認為 14pt 的字體大小最順眼,所以強制指定字體大小的作法可能會導致使用者的流失(Firefox 使用者倒是不怕這種設定)。
因為以上的不確定因素之故,這個 BLOG 使用的尺寸單位是 em (em-height, 等於現行字體的字元方塊高度),也就是直接採用使用者在瀏覽器上設定的最順眼字體大小作為標準。

使用 em 作為長度單位的後遺症

使用 em 作為長度單位有一個後遺症:當瀏覽器沒有指定預設字體大小時,顯示出來的效果就會失序。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剛安裝完 Firefox 時並沒有預設字體大小的設定,那就會造成顯示時字體變的非常小,小到拿放大鏡都看不太清楚。

那為什麼不改?

每個人的螢幕解析度不同、每個人對小字的忍受度也不同。像我在家裡的預設字體大小是設定為 18pt,在公司則是設定為 16pt。為了方便在家裡、公司寫那些廢話,仍然認為以 em 作為長度單位是很方便的作業。

所以應該怎麼辦?

  1. IE 6 若不是直接從 [檢視] -> [字型] 中的 5 種選擇中選一個接近自己眼力容許度的選項外,不然就是得靠使用自訂樣式表來處理。
  2. Mozilla / Mozilla Firefox / Opera 可從指定 預設字體大小 (我的設定:1024x768 設 16pt;1920x1280 設 18pt)來決定自己最順眼的結果(如附圖一),另外就是在設定 最小字體大小 時儘量比 預設字體大小 要小一些,這才能讓網站設定的字體大小變化可以表現出來(如附圖二)。
  3. Mozilla 及 Mozilla Firefox 還可以透過 URIid 及 自訂樣式表單獨設定某個網站的 CSS 樣式!
  4. Safari / Konqueror 嘛… 我不知道… :(
附圖:
  1. 指定預設字體大小:
    指定預設字體大小
  2. 指定最小字體大小:
    指定最小字體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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