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3日

兩岸和平共處法

昨天有個半版廣告出現在各大報紙內,該廣告之所以為人注目的主因在於廣告主是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廣告標題則是『 敬請 馬英九先生、謝長廷先生(以姓氏筆劃序)合作推動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以徹底解決兩岸問題,終止國內之政治惡鬥。

看法:

  1. 就大眾的認知而言,曹董很難被歸屬在小民之類,所以該文的目的也難逃以商逼政之嫌。
  2. 想問曹董的是:『為什麼把兩岸的紛擾問題單獨丟給台灣的總統候選人去承擔』?還是說曹董也同時有一份向中共領導人的『敬請 胡景濤先生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的公開說帖?
  3. 為什麼每次提到兩岸問題都是台灣的責任?是奴民性格對上大中原思想下的結果嗎?
  4. 至於現今台灣的主流民意是否仍然是「保持現狀」則很有爭議,甚且個人以為在整個民主意識的選項中可能根本不存在所謂『保持現狀』這種選擇。
  5. 個人傾向認為兩岸問題在排除『統』、『獨』選擇之後,剩下的選項中應以『沒有意見』為其主流。
  6. 『沒有意見』並不等於『維持現狀』,兩者的差別在於是否做出了『選擇』。『維持現狀』是 一種選擇 ,但『沒有意見』則 無法做出選擇
  7. 不知道為什麼曹董認為台灣的前途會需要由大陸人民來公投決定?況且和艦投資案應該沒有經過竹科廠商公投同意;再說我也不相信曹董要嫁娶前會先經過里民大會公投同意後才開始進行相關準備。
衍生思考:
  1. 總統候選人應以提振經濟為政見主軸而非在統獨問題上瞎攪和。要扯上統、獨議題亦無不可,但請列出對經濟成長幫助之理由。
  2. 總統候選人的政見內容應列舉執行綱要,如果口頭宣示而無實際規畫作為是無法獲得經濟成長的保障的。
  3. 台灣經濟成長並不需大量倚賴中國,個人也反對政府開放對大陸投資。請把工作機會留給台灣。
  4. 外勞開放政策也應逐步限縮,一樣將工作機會留給台灣。
  5. 似乎有些人認為台灣應朝向服務業轉型,讓製造業等得以轉而到大陸設廠。針對此點尚請開示轉型方向及可提供的工作機會數量。如果無法確認工作機會足以滿足勞方所需就別再提什麼開放大陸設廠的建議了。
  6. 至於那些偷跑到大陸投資的商人們,到大陸投資的風險請自行承擔,別老是出事後才跟政府『哭爸哭母』的。錢賺到了是你的能力,賠錢甚至賠了命則是你的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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