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14日

ETC引民怨交部修法促加速國道客運電收

新聞:
  1. Yahoo!奇摩新聞 - 台灣日報:ETC引民怨交部修法促加速國道客運電收公布客戶申訴電話遠通提供24小時申裝服務專線政院要求交部明提使用報告
  2. UDN 聯合新聞網:電子收費 清明節大考驗
討論:
  1. PCDVD:高速公路電子收費明天下午上路,用路人扣款不成功不合理的補繳地點
  2. 吉米丘上的海盜樂園:電子收費開通了
看法:
  1. 怎麼到最後高公局和交通部(哇!郭女士不論到那邊都能很快引起爭議 )變成了財團的打手了?
  2. 沒人認為國道電子收費是多餘的,問題是整個規劃與執行層面跟本就還有重大缺失的情形下,竟然可以透過立法強制要求國道客運公司配合,這是什麼政府?
  3. 所以交通部濫用公權力逼迫國道客運業者配合 ETC,並使遠通得以突破 4% 門檻的作法是圖利財團、瀆職的作法。
  4. 另外,為什麼整個 ETC 案不是使用先前在電腦雜誌上討論的很熱烈的 RFID 這件事,我一直很好奇!而民進黨政府的粗糙作為更加深人民在此案上有官方勾結的疑慮。關於這點疑慮不知郭女士會不會把責任又推給前行政院長?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