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29日

勞退新制

今天公司舉行了勞退新制說明會,會中才知道中小企業的平均壽命是 13.x 年;而工平均每 4.8 (咦?還是 8.4 啊?)年換一次工作。

會中許多同事一直在對公司舊制下提撥的 4000 萬退休金的用途念念不忘,但是同事 A 說的好:新制是讓原本拿不到的退休金變成每一季可以領個 2 ~ 3 萬,除了心存感激外還想要求什麼呢?除非你先簽下終身契約、並且保佑公司不會在你 55 歲前倒閉,否則跟本無須去在意那 4000 萬退休提撥金的事。

啊… 真是一針見血啊。

雖然說我們要心存感激,但因為勞退新制而導致的勞資糾紛也慢慢浮現檯面了。勞委會的配套措施似乎跟本無法對中小企業主起任何作用,值得送給他們一個大ㄨㄨ,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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