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25日

電信法修正後,個人可調閱名下通聯記錄

電信法修正之後,每個人都可以調閱自己名下各門號的通聯記錄,不過價錢很奇怪:行動通訊用戶收費上限 402 元;固網用戶收費上限 2967 元。

個人覺得這個價錢太貴了,很像是 雖然政府宣示開放提供相關查詢,但建議你不要去查 的感覺…

  1. 對系統商而言,調閱通聯記錄是現有對檢警單位所提供的一項服務,並不是額外新增的服務。
  2. 調閱通聯記錄不可能須要人工比對,因此不須投入過多的人力。也不應該有電總所言 市話因為用戶多、費用更高 的問題,最多是多花一點時間而以。
  3. 個人認為這應該與申請通信明細一樣,一天 1~200 元搞定甚至免費才對,當然急件可以收高額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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